| | 网站首页 | 贵港组工 | 荷城风纪 | 纠风之窗 | 党建论坛 | 影视在线 | 网上党校 | 县市区党建 | 图片中心 | 专题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贵港党建 >> 专题 >> 作风效能建设 >> 文件 >> 正文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作者:-- 文章来源:贵港市作风效能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5 | |||||
|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 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活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十 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贵港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贵作风效能组发〔2007〕3号)精神,为做好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 5个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机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市委和市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核方式 1、5个县市区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作风效能办组织进行实地考核,综合评定总分1000分。 2、列入重点监察范围的市政府机关,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作风效能办组织进行实地考核和公众评议。综合评定总分10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定总分=实地考核评分×65%+公众评议分×35%。 3、市直其他单位以自查自评为主,市作风效能办组织进行抽查。综合评定总分1000分,对抽查中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在公众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由市作风效能办视情况评定其最后得分和评定等次。 考核评分表附后。 二、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主要采用万人评机关的结果。 (三)实地考核或抽查 1、听取汇报。组织召开被考核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会议,听取作风效能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及评分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板报、实例等。 3、召开座谈会。考核县市区,参加座谈会的对象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等人员;考核市直单位,参加座谈会的对象为该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等。 4、实地考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对县市区重点考察政务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服务窗口建设和运作情况,并随机抽取2-3个县市区级机关和1-2个乡镇进行考察。对市直机关单位重点考察其政务服务窗口运作情况和重点监察项目办理情况。 (四)市作风效能办内部综合评定。 市作风效能办根据实地考核或抽查、平时督查、万人评机关、听证质询、阶段性督查、明查暗访等情况,并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部门意见,综合对考评对象进行均衡评定,评定出考核等次。 三、考核评定 (一)考核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由市作风效能办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各单位综合评定等次意见,报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二) 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上不封顶,不列入综合评定分数,作为综合评定等次重要参考。 1、加分标准 (1)工作有创新,有亮点,被定为国家经验典型宣传的每条次加10分;被定为自治区经验典型宣传的每条次加5分;被定为市经验典型宣传的每条次加3分(同一经验,以最高加分为准)。 (2)宣传工作成效好,在国家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5分;在自治区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2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1分(重复刊用的稿件以最高加分为准)。 (3)被自治区作风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5分;被市作风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3分。 (4)机关单位制作宣传标语的加1分。 加分由各单位根据加分条件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加分的项目和理由,并上报有关材料,由市作风效能办审定。 2、扣分标准 被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督查组点名批评、曝光的单位或个人每次扣5分;被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或个人每次扣3分;对县市区督查中每发现一个部门或乡镇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每个(次)扣2分。其他对照考评内容不达标的按规定扣分。 (四)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纪律与监督 设立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监督电话(0775——4565081),负责接受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纪律,影响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整个考核工作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作风效能办统一协调组织,各考核小组具体实施。 六、考核分组及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刘哨川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组长 成员:袁子鹏 市作风效能办干部作风组成员 吴小兵 市作风效能办干部作风组成员 莫基君 市作风效能办审核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桂平市、市中级法院、市志办、市建设投资管理办、贵港职业学院、市供销社、市江南工业园管委会、市外事办。 第二组: 组长:黄健中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组长 成员:谭桂兰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成员 周展毅 市作风效能办宣传组成员 甘 露 市作风效能办市直机关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平南县、市检察院、市中小企业局、市债务管理局、市糖业办、市农机局、市电大、市二轻联社。 第三组: 组长:杨福华 市作风效能办监督组组长 成员:黄国志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副组长 黄富田 市作风效能办市直机关组副组长 黄汉萍 市作风效能办监督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港北区、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规委。 第四组: 组长:李叶义 市作风效能办干部作风组组长 成员:覃振远 市作风效能办监督组副组长 蒋洪富 市作风效能办干部作风组成员 骆泽畅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港南区、市民委、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办、市招商局、市物价局。 第五组: 组长:蒋彩辉 市作风效能办市直机关组组长 成员:黄石祥 市作风效能办市直机关组成员 卢 春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成员 罗俊杰 市作风效能办宣传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覃塘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第六组: 组长:吴华灵 市作风效能办审核组组长 成员:苏国艺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副组长 李加忠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成员 岑立广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经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港日报社、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局。 第七组: 组长:张学强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组长 成员:龚洁青 市作风效能办宣传组副组长 卢业庆 市作风效能办市直机关组成员 韩 剑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老干局、市总工会、市接待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人防办、市科技局、市扶贫办。 第八组: 组长:江世平 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副组长 成员:杨远雄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成员 杨东坚 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成员 曹晓婧 市作风效能办监督组成员 任务:负责考核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编委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党史办、市党校、市档案局、市贸促会、市工商联。 |
|||||
| 文章录入:ggdj15 责任编辑:ggdj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贵港市黄沙鳖产业现状分析与… 贵港市职业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贵港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调查… 加快贵港市旅游发展的战略选… 贵港市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探索 贵港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贵港市宗教问题调研报告 贵港市2358名指导员建设新农…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关… |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版权所有: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制作维护:中共贵港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