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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第53期         ★★★ 【字体:
《贵港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第53期
作者:--    文章来源:贵港市作风效能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贵港市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53)

 

贵港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

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112

 

[本期目录]

     ●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市卫生局: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效率

 

 

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市监察局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以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扎实做好作风效能建设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作风进一步改善,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抓好动员宣传学习,切实提高落实“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以召开党委会、干部大会、专题大讨论、学习培训、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就“三项制度”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全局上下营造了“人人讲效能,事事要效率”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均撰写学习读书笔记1万多字,心得体会4篇以上,制作出版宣传板报3期,出版学习园地3期。

二、结合实际,认真制订“三项制度”

根据监察局的职能特点,制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三项制度”以及机关管理的其他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首问负责制中,指定办公室、信访室作为局机关的服务窗口,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了挂牌上岗,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对来访、来电者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对来办事、咨询或反映问题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告知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室或单位。在限时办结制中,要求机关各职能室办理各类工作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在责任追究制中,规定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及其他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检讨、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说明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一方面,是抓好本单位的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等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将执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对于有群众举报,经查实属于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而不办、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局机关形象的个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找其个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在每月常委例会上,各室都要对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下个月工作设想,没有按时完成的要说明原因,确保了工作真正落实。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协助市作风效能办抓好全市的督查工作。一是3月份抽调10人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45个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5大类,涉及人员204人。二是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群众的举报进行清查核对,直接查处信访件14件,共37人次,其中督办件1件,5人次,直查件13件,32人次。三是全面开通行政效能电子监督系统。截止8月底,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第二期工作全部完成,实现市、县(市、区)151个部门868个重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在线监察。

四、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当群众的贴心人

一是充分发挥“阳光热线”监督政风行风的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已举办“阳光热线”38期,受理热线电话152个,市纠风办督办147件,有处理结果141件,回复率96%7月份与市作风效能办联合同时在贵港、桂平、平南城区举办了主题为“作风效能促和谐”的“阳光热线”户外节目,20个部门参与,800多名机关干部参加,分发宣传资料36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投诉2000多人次。同时围绕推动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关爱弱势群众等方面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始终把发展当地经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新农村联系点港北区庆丰镇河龙村的建设工作创造条件。今年6月、10月,市纪委监察局两次联合市交警支队、市农业局、市骨科医院、市甘化公司等部门到河龙村举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共捐款物折合人民币近10万元。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中,按科室分成四个小组,指定带队领导和负责小组长,定期对责任区开展卫生清洁活动。从8月份以来,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洁大扫除活动20次,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近40车次。在关爱弱势群众活动中,局干部职工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捐款3000多元。

五、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与日常工作双促进

在扎实抓好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同时,该局各科室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克服了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等困难,真正做到开展活动与抓好日常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双丰收,主要业务工作都走在全区前列,并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纪委于今年八月份和九月份分别在我市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网络报刊宣传工作会议和全区党风建设工作座谈会。案件检查工作也得到了充分肯定。

 

 

市卫生局:落实“三项制度”

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效率

 

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市卫生局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三项制度”,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形成长效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为改善贵港市的投资软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博采众长,科学制订,确保三项制度的合理性

该局制订“三项制度”的原则是:既不能脱离上级的基本精神,又要符合本系统实际,能在实际工作中合理地运作。为此在制定三项制度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成立由行政、管理、法律、卫生以及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组成的制度修订小组,进行明确分工。二是加强学习,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颁布的行政机关“三项制度”(试行),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着手构思本局的制度。二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认真汲取各兄弟市卫生局在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特别是“三项制度制订方面的好的做法。三是向下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卫生局征求意见,确保整个系统的统一性,形成为群众办事的统一标准。四是向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征询意见活动、设置“征询意见箱”等形式,就三项制度的实施,向各餐饮业主、个体医以及作风效能监督员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

二、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确保 “三项制度”实效性

一是认真清理卫生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首先,对本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过两次清理,并报市政府批准,先后取消或停止了本机关实施的5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目前保留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均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其次,对卫生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他的一律予以取消,经报市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目前保留的收费项目共11项,涉及上限和下限收费幅度的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并将收费项目在本局服务大厅公布上墙。第三,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票款分离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并加大了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收费行为。

二是强化行政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该局在现有办公场地十分有限、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在市卫生监督所一楼腾出60多平方米场地,并筹集20余万资金,建成卫生行政服务大厅,完成了电子化办公系统和网上查询系统安装,并实现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接,同时配备了5台办公电脑和3台打证机,设立了服务专线电话,配备空调机、饮水机、休息排椅、沙发等人性化服务设施。抽调了8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精、服务意识强、廉洁自律好、熟悉电脑操作的同志进入服务窗口,并通过业务培训、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优化服务程序,提供优质服务。针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手续繁琐、资料繁多的特点,制定颁布了《贵港市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结程序时限及责任人规定》、《简化办理卫生许可审批程序的规定》、《贵港市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证指南》等一系列行政审批程序和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防止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在把好准入关、保证卫生许可审批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即办件”工作制度,目前该局实行的即时办结项目共9项,占全部许可审批项目的74.5%。从实行“即办件”工作制度以来,共办理卫生许可“即办件”1315件,占同期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429件中的54%。同时,出台了《贵港市卫生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结时限平均每项缩短5天(即办件除外)。

四是实行阳光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该局认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具体是做到“三公开”。即:一是身份公开,职工要规范配戴胸牌,窗口工作人员的胸牌编号、本人姓名与照片均在大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工作人员挂牌服务,主动接受申请人的监督;二是程序公开,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三是监督公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方便社会和群众举报投诉。

三、强化监督,奖罚并用,确保“三项制度”的长效性

第一,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由局纪检组通过电话联系、邮寄征求意见卡、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全市新开办或被立案处罚的餐饮业、个体医进行全面回访,就“三项制度”在办照办证、执法办案等环节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二是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强化工作纪律,由系统内部监察部门加强上班纪律的监督。三是开展机关及机关内设机构和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个人公开承诺活动,由系统内部监察部门对单位和个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情况加强监督。

第二,加强外部监督。一是积极参加“阳光热线”节目,虚心听取群众对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召开餐饮业主、个体医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和向餐饮业主、个体医、有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就卫生部门(人员)是否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进行调查了解。三是聘请专(兼)职行风建设监督员,由他们对本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监督。四是与各级作风效能办建立联系制度,听取他们对本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意见和建议。五是在全市各级卫生部门设立行政效能建设投诉机构和举报监督电话(8台)、举报意见箱(12个)。

第三,加强考评、奖惩。一是按照干部职责权限,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和普通干部的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违规责任追究。三是加强奖励,对在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行风建设评比中获得前十名的单位,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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