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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2006年上发展党员 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我们从抓规范着手,创新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提高规范化水平。按照半年通报的要求,现将上半年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 从上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看,主要在两个方面取得较好进展。一是预审数明显增多。上半年各基层党委送区委组织部预审的数量为65名,且送审材料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入党材料填写更加规范;二是党员发展数量明显增多。上半年共发展新党员65名。 在发展党员步伐明显加快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新党员职业分布不够合理。乡镇(机关工委)党组织发展农村党员和非公党员力度不够,造成新发展党员中农村党员和非公企业党员比例偏小;二是会议记录不够规范。有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填写不规范,支委成员没有逐个发表意见,只形成结论;三是发展对象把关不严。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不深,把关不严,以致把不能在本支部发展的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四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个别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的规定,把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五是自传材料撰写不规范。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对撰写自传材料马虎应付,没有把对党的认识、思想动态等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有的把自传材料撰写成个人简历;六是公示制度执行不够好。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公示制度理解不透,草率应付。 下一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经过一段来的努力,我区发展党员工作步伐有了明显加快,但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要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二要进一步优化党员职业分布结构。要分类指导,加大在农村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的力度,提高农村党员和非公企业党员的比例;三要进一步加强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支部要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坚持执行“季度思想汇报”和“半年考察”制度,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四是进一步强化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要依托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加大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从今年上半年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看,全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执行好,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按时收缴。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意识和时间观念较强,多数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基层党委都能按照要求,于7月25日前把党员交纳的党费汇入指定帐户;二是明确标准。各基层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足额交纳党费。上半年收到基层党委上缴的党费106830.50元;三是管理到位。各基层党委能够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帐款清楚、表证规范、票据齐全。 全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虽然日趋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机关党支部收缴党费的数额不按党员工资收入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数额或擅自降低计算基数收缴;个别基层党委没按规定时间全额上缴党费;有的离退休老党员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有的基层党组织表证票据没齐全,管理不够规范。 为进一步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今后,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按时收缴。党员逐月交纳,要在每月的15日前向所在党组织缴交党费,基层党组织按季度逐级上缴,特别是各基层党委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要把收缴的党费全额汇入区委组织部专用帐户;二要足额交纳。有工资收入的党员,要根据工资收入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计算基数,按比例收缴。党员增加工资后,要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比例标准交足党费;三要规范管理。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登记表,及时认真做好收缴和登记工作,定期公布党费缴交情况及上缴数额,做到收入和上缴数额相符;四要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要做好党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促使全市党费收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