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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中午,贵港中院副院长陈祖芳、行政庭副庭长覃干义、立案庭法官黄裕和与桂平法院副院长覃武赋、行政庭庭长严爱健、副庭长杨胜组成下访组,下访组在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支书黄勇的陪同下一起来到信访当事人——西山镇岭头村2队村民黄光业、黄永光、周善辉家中带案下访,倾听他们的心声,化解他们的 “心结”。
桂平法院于2004年4月28日实施强制执行对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第一、二队的征地案件,是贵港市中院及桂平法院挂号的重信重访案件。2004年4月28日,我院根据桂平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作出了(2004)浔行审字第13、14号行政裁定,对已被依法征收的原属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第一、二队的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清除,并将土地交付桂平市国土资源局。事后,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二队村民黄光业、黄永光、周善辉等人到处告状,并多次到院领导处纠缠,威胁、恐吓办案人员。他们先是请求撤销本院(2004)浔行审字第13、14号行政裁定,被本院及贵港中院驳回后,今年1月8日又向贵港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自治区政府批准征地的三个批文,贵港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其起诉材料不合格而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将材料退回。在2004年5月桂平市政府组织建设局及国土资源局执行公务过程中,该村的村民孔祥光、孔祥友、孔炳坤、孔令华、黄石华等,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阻拦,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本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刑罚。这些人已经刑满释放,目前正由黄光业等出面牵头到贵港中院上访,不但提出过多诉讼请求,还要求将桂平市委、市政府领导判刑。由于该村曾经出现有暴力抗法事件,因此不能排除黄光业等人在其诉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就采取过激行为的可能。
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及贯彻落实贵港市中级法院贵中法[2008]40号文件。2008年7月25日中午,下访组顶着烈日,步行到黄光业、黄永光、周善辉家下访。见到陈副院长一行的突然造访及说明来意后,黄光业等人既惊讶又感激,惊讶的是他们过去多次上访时见不到的法院各级“官员”会亲自到家下访,感激的是陈副院长对他们问寒问暖的亲切关怀,黄光业一改过去仇视法院、仇视政府的态度,立即放下手中的农活,连忙招呼让座、递烟、递水。寒喧过后,黄光业等人向下访组诉说了他们作为岭头村“搬迁户”的艰难历程、同时又提出了他们对政府征地工作的不明白之处,下访组对黄光业等人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因势利导,要求黄光业等人以大局为重,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公正合法的答复,黄光业等人也表示一定相信并等待法院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答复,在法院复查答复前,绝不会再出面上访。整个下访过程气氛既活跃又和谐,达到了下访的预期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