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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民主 加强监督 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 |||||
| 作者:—— 网上党校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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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民主 加强监督 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张立文 用人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说过: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干部队伍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用人上存在着不正之风,影响了党的威信和形象,给党的事业带来了损失,群众意见较大。如何才能选好人、用好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呢?我们认为必须健全制度,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公道正派选人 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选拔什么样的干部,体现着党的用人导向,影响着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了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道正派用人。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保证;“德才兼备”的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德才兼备”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组织纪律;又要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其中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选拔配备领导干部时,要以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为指导,从领导班子建设的整体要求出发,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优秀干部,特别要注意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努力建设一个政治坚定、能力较强、结构合理、作风过硬、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在选拔领导干部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体现群众意愿。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民主推荐,然后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综合干部各方面的表现确定考察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要出于公心,不得封官许愿或搞亲亲疏疏。党委(党组)在讨论干部问题的时候,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然后集体作出任免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道正派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 二、深化改革,扩大民主,竞争择优选人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环境。要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的观念,真正做好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选拔干部中要不断扩大民主,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有机结合起来。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协商、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要认真听取干部群众以及各个方面的意见。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的人员要有代表性、广泛性。既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要通过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综合分析评价干部。要推行差额考察制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择优选用最合适的人选。在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会议上,可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推行票决制,最大限度地扩大民主。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 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干部管理和监督力度,为选好人、用好人提供制度保证。一是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的领导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受理举报问题的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二是要实行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制度。对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建立《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讨论决定等各个程序和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四是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和教育,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要追究有关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五是要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人选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开通“12380”专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在公示中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没有问题的,要予以澄清,大胆使用;经核查确有问题的,不能提拔,同时要进行处理,防止“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 四、严肃纪律,查处腐败,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组织人事纪律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明纪律,认真查处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一是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十不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按原则办事,依法办事,防止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权钱交易。二是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干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决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特别是请客送礼、买官卖官、任人唯亲、拉票贿选、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等行为,要排除干扰,严肃查处。对一些典型案件,还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让警钟常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保证党的干部路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作者系贵港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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