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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抓好综合考评 推动“阳光热线”工作         ★★★
抓好综合考评 推动“阳光热线”工作
——贵港市“阳光热线”综合考评做法
作者:朱新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贵港市 “阳光热线”栏目(即“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005年11月11日首播,至今已开播102 期(其中特别节目1期),105 个部门上线直播,520名部门、单位领导和干部坐客直播间。两年多来,听众通过拨打节目热线、来信、发短信和日常热线等方式,共咨询、投诉问题1104个,由市纠风办督办594 件,办结590件,办结率99%。通过综合考评,共评出“最佳上线单位”11个,优秀上线单位84 个,良好12个,一般 3 个,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近1000个。该市的“阳光热线”通过建立制度,突出抓好“阳光热线”综合考评,有效地调动了各部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促使部门和行业更好地为群众为多办实事、办好事,更多地关注民生。这个节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力地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一、综合考评的内容、工作要求及考评标准
    2007年1月,该市“阳光热线”六个联合主办单位,认真总结了“阳光热线”开办一年来的经验和不足,针对一些部门对继续搞好上线直播节目出现的松懈情绪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制定了《贵港市“阳光热线”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确定了综合考评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考评标准。
    (一)考评内容及工作要求
    考评内容共分为七个方面,相对每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不同的工作要求,共22项。
    1、组织领导:要求各上线单位领导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主要领导(指党政“一把手”)带队参加直播;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参与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与节目组沟通:要求上线单位提前5天主动与节目组联系,按要求做好上线准备;有热点问题准备材料、上线预案送节目组。
   3、现场直播:要求按节目时间要求,提前20分钟到直播间;回答问题按规定的引语和结束语;做到快捷、流利、准确、响亮、全面、态度好;直播解答问题群众满意率100%;落实现场承诺。
   4、办理投诉、咨询件:要求对“阳光热线”的投诉、咨询明确办理科室和责任人、及时办理,按时办结,按规定反馈处理情况。
   5、日常基础工作:要求建立本单位“阳光热线”群众投诉台帐;资料齐全;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6、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要求配合节目组做好相关问题的跟踪报道;向市纠风办报送信息或典型事例不少于2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被报刊、新闻媒体网络报道加分。
   7、群众满意率:要求参加“阳光热线”的重要活动;日常咨询、投诉件办结率98%以上;同一问题没有重复投诉。
   (二)考评标准。根据7方面考评内容和22项工作要求,制定了26条考评标准,根据工作重点和要求不同,确定了各项内容的基分,总分120分。考评采用打分制。
   1、组织领导:共5条标准,20分。(1)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未报市纠风办-5分;(2)是行政分管领导带队-2分,是其它领导带队-2.5分;(3)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没有上线-1分;(4)没有工作方案及机构-2分;(5)不听取汇报或不参与处理“阳光热线”问题-1分。
   2、与节目组联系:共3条标准,20分。(6)不提前5天主动与节目组联系-2分;(7)没有预案及热点问题材料送节目组-2分;(8)准备不充分-1分,不准备该项不得分。
   3、现场直播:共6条标准,25分。(9)距开播时间不足20分钟到直播间-3分;(10)回答问题没有引语和结束语-0.5分;(11)回答反映迟缓-0.1分,不流利、准确、响亮、全面各-0.1分;(12)态度不好-5分;(13)不履行现场承诺的,每件-5分;(14)满意率每降低5%-0.5分。
   4、办理投诉、咨询件:共3条标准,25分。(15)没有明确办理科室和责任人各-1分;(16)不按时办结每件(未经纠风办同意)每延期1天-1分;(17)未按规定反馈每项-1分(向市纠风办、节目组、反映人)。
   5、日常基础工作:共3条标准,10分。(18)没有台帐-5分;(19)资料不齐全-2分;(20)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5分。
   6、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共3条标准,10分。(21)未经市纠风办同意,不配合节目组做跟踪报道1件-5分;(22)向纠风办报送信息或典型事例少于2件-3分;(23)典型或信息被报刊、新闻媒体、网络报道的每篇加0.2分。
   7、群众满意率:共3条标准,10分。(24)按要求应参加而不参加“阳光热线”的重要活动-3分;(25)群众满意率每降低5%-0.5分。(26)同一问题年内重复投诉1次-2分,累推减分。
    每两个月一次的考评,只考评1—5项,每2个月的综合考评,按照得分情况分为4个等级, 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75——89分为一般、75分以下为差,全年综合考评增加6—7项。
    二、坚持综合考评、通报制度
   该市根据《贵港市“阳光热线”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每2个月,对上线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综合考评要求在每2个月上线单位直播节目结束后20天内进行。
    为了确保综合考评的公正性,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注重评委的组成结构,每次综合考评都由“阳光热线”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并邀请2名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组成,综合考评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考评程序:先由节目组介绍上线单位在上线准备中的组织领导、与节目组沟通、进入直播现场情况、直播后配合后续报道、日常基础工作5方面的情况、听取现场直播录音;第二,由市纠风办介绍上线处理群众投诉、咨询及督办件的办结情况;第三,各评委根据情况介绍、按照考评内容的工作要求及考评标准进行逐项打分;第四、考评结果汇总,确定综合考评等次;第五、评委签名确认。
    (二)通报综合考评结果
    根据《贵港市“阳光热线”上线单位综合考评会轮值办法》的规定,做好考评结果的通报。考评结果,由主持考评会的主办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会的情况,拟草考评通报,市纠风办通过《“阳光热线”简报》向应上线单位、市四家班子领导、驻贵中、区直有关单位通报。2006年以来共办《“阳光热线”简报》12期。
    (三)评选 “阳光热线”工作最佳单位。根据全年综合考评结果以及群众投诉、咨询、督办件办结质量,主办单位联合对本年度所有上线单位按照第6-7方面的考评内容、工作要求、考评标准进行综合考评,同时结合上线综合考评结果,评选出11个年度“阳光热线”工作最佳单位。
    (四)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选先进、文明单位的参考依据;对获得优秀的单位在年度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时加2分,获得年度“阳光热线”工作最佳单位的加4分。
     三、坚持主办单位组织综合考评会制度,不断提高“阳光热线”工作质量
    为了充分发挥联合主办单位在办好“阳光热线”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综合考评会的考评质量,不断提高“阳光热线”工作质量,制定了《贵港市“阳光热线”上线单位综合考评会轮值暂行办法》,该市坚持每2个月的综合考评会由市纠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局、贵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六个主办单位轮流组织考评,年初市纠风办作好安排并下发各轮值单位。
     明确轮值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按照轮值安排表的时间要求,确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委(评委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两名特邀监察员),其中特邀监察员由市纠风办负责通知。2、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1)提前5天与市纠风办、节目组协商召开综合考评会的有关事宜;(2)负责会议签到;(3)发放《“阳光热线”上线部门直播节目综合考评表》给评委;(4)负责考评结果汇总;5、拟草《综合考评通报》。
    2007年实施轮值制度后,对增强联合主办单位的责任感,充分发挥联合主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轮值单位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提改进考评的建设性意见,促进“阳光热线”工作越做越好。如2007年9月市广播电视局轮值,在总结时提出,对处理“阳光热线”问题要加强与电视台的联动,多做现场处理问题的报道,促进上线单位快速高质量办结群众的投诉。此后市纠风办加强了与电视台的沟通和联系,11月在电视台首播“阳光热线”问题——市独山水泥厂前公路涵洞落实整改责任的现场新闻。市文明办在轮值后,对考评程序、考评标准的操作性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得到了评委的认可,给评委考评打分提供了参考。在评选年度“阳光热线”工作最佳上线单位时,制定《贵港市评选2007年 “阳光热线”工作最佳上线单位的基本原则》,评选出了市工商局11个最佳上线单位,这些单位都得到了大家公认。实行主办单位轮值综合考评会制度,有效地调动了主办单位的积极性,“阳光热线”工作的质量也不断提高。
     四、坚持综合考评,“阳光热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有:1、领导更加重视抓好“阳光热线”工作
   上线单位把“阳光热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亲自担任本单位“阳光热线”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行政领导具体抓,大多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上线直播。据统计:各上线单位上报的工作方案,单位“阳光热线”领导小组组长基本都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大多数是行政副职。2007年“阳光热线”共播出46期(其中为残疾人特播1期),48个单位上线直播,65名处级领导参加,其中正职领导28人,比2006年增加7人。
    2、群众的投诉、咨询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如贵港市建设局领导重视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展示部门形象、倾听百姓呼声、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使群众通过“阳光热线”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及时解决,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2007年1月至7月上旬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咨询所涉及有关用地规划、违章搭建、路灯、排水、环境卫生、占道摆卖等问题95件都进行了认真疏理,对 13件“阳光热线”督办的问题落实处理科室,快速办结,群众对此比较满意。
    又如市水利局在上线时,接到群众反映港北区奇石乡水库移民饮水不安全、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第二天,由市水利领导带领市、区水利局、乡政府领导及有关专家,深入到该村实地调查。调查组当埸确定将该屯饮水工程作为近期重点解决的帮扶对象,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又如2007年11月群众来电反映:“独山水泥厂前公路在一个涵洞,宽、深约各1米,洞口水泥板已断了两年多,现在已完全没有板盖了,过往车辆非常危险”。因对该路段的管辖问题不清, 11月21日,市纠风办组织贵港公路局、市交通局有关领导进行现场勘察,确认该涵洞是独山水泥厂为排水未报经公路部门批准而挖的排水涵洞,由于未经报批,该涵洞不符合公路部门在公路上开挖涵洞技术标准的要求。贵港公路局领导现场表态,承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按照公路涵洞的标准重新进行整改,确保过往车辆行车安全。
    3、提高了上线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上线单位主动与节目组联系、听取节目组对上线准备,如热点难点问题材料、上线预案的意见;请主持人指导上线演练,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直播间,做好直播准备。2007年48个上线单位,都有工作预案、热点问题材料准备、基本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没有迟到现象。
    4、提高了“阳光热线”栏目工作的质量。“阳光热线”栏目的工作质量确定了群众对政府的诚信度,通过实施综合考评办法,“阳光热线”栏目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1)在直播现场:回答问题能使用规范的引语和结束语,如自我介绍、表明态度、耐心、诚恳解答,主动征求群众现场评价。(2)在办理投诉咨询件:按照《“阳光热线”栏目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办法》的要求和督办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结,并向投诉咨询人、市纠风办和节目组反馈。2007年,受理日常热线电话177个,督办170件,解决问题170个,办结率100%,比2006年提高4%。(3)加强了日常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07年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受理“阳光热线”群众投诉台帐,材料归档比较齐全。(4)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注重了对单位的奖罚,有效地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综合考评办法规定,对获得优秀的单位,在年度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时加2分,获得年度“阳光热线”工作最佳单位的加4分,被评为一般的扣0.5分。由于纠风工作目标已列入全市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目标考核实行按分评奖,分数不同,获奖的等级不同,奖金也不同,把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的奖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上线单位感到“阳光热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荣誉和利益,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更加重视抓好这项工作。如获得“阳光热线”工作最佳单位的市工商局,在2007年1月市纠风办督办了一件群众投诉购买的防盗门的质量问题,由于处理这个问题涉及技术质量监督局和工商局的业务,又临近春节,规定的督办时间比较短,局领导亲自抓落实,及时向纠风办汇报情况,积极协调经销商和投诉人,经销商作出了赔偿,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坚持“阳光热线”综合考评,不仅使各部门对做好节目做到心中有了一把“杆称”,更重要的是让部门和行业通过“阳光热线”栏目更好地树立为民服务的观念,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新业务知识,促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动“阳光热线”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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