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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阳光热线”反馈:进入本市城区、乡镇的农民 购买商品房落户或就业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阳光热线”反馈:进入本市城区、乡镇的农民 购买商品房落户或就业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作者:本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6月27日黄女士来电反映:在贵港党建网看到一条有关政府鼓励进城农民落户,农民买房在办手续时可优惠80元登记费,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全免,而她今年去房产局办手续时,工作人员却说,没有接到通知,问贵港党建网上的消息是怎么回事。

    7月2日市委组织部答复:2005年9月7日贵港党建网转登了《贵港日报》一则“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与就业的办法”的消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与就业的办法》(贵发[2005]12号)中第四条第三点规定“凡进入本市城区、乡镇的农民购买商品房,凭所在城区或乡镇的户口簿和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登记时,可以一次性减免每平方米3元交易服务费和每套80元登记费。”

     据调查,黄女士是一名教师,不属于优惠政策之列,因此不能享受有关减免费用。

文章录入:ggdj23    责任编辑:ggdj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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