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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反馈:——政府救助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阳光热线”反馈:——政府救助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作者:本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4月22日庆丰镇李先生(残疾人)反映:他因家人有病、孩子上大学等原因致使生活困难,希望得到救助。
    港北区残联5月5日答复如下:经调查,李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他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可以按照《港北区农村医疗救肋实施方案》或参照《港北区城乡医疗救肋实施方案》予以适当救肋;按有关政策规定,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予以适当生活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农村低保家庭予以保障;残疾人和低保家庭子女当年考上大学的,残联和民政部门有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上救助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文章录入:ggdj23    责任编辑:ggdj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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