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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反馈:申请农村低保救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阳光热线”反馈:申请农村低保救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作者:本刊    文章来源:市纠风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7

    3月14日港南区木格镇平悦黄石村丘先生来电反映:他是一位盲人,自己抚养一个小孩,生活困难,曾多次向村公所申请低保救济没有结果。
   港南区纠风办4月7日答复:经调查,丘先生现在市城区做盲人按摩,他曾于去年第四季度由其父母代办申请农村低保,当时已超过港南区每季办理一次的时间。港南区低保救济实行动态管理,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为20元/月。已建议丘先生主动向当地村委申请,如符合条件,由村委按规定程序办理,可享受今年第二季度的农村低保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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