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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反馈:庆丰镇政府从2007年11月起不再收教师房租         
“阳光热线”反馈:庆丰镇政府从2007年11月起不再收教师房租
作者:本刊    文章来源:市纠风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8

    11月8日港北区庆丰镇一中老师来电反映:庆丰镇政府从2004年5月至今,以收老师住校房租为由每月强行从老师工资中扣除部分金额。
    11月17日庆丰镇纪委答复如下:2002年3月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各中学教职工住房房租收取的规定》,镇政府收取的房租全部入镇政府财政,每年大部分房租返还到各中学进行维修、改善教职工宿舍环境。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2007年11月起不再收取教师房租,教师职工的宿舍维修、住宿环境由各中学负责管理。

文章录入:ggdj23    责任编辑:ggdj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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