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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热线”反馈:单位需提供独生子女有关材料办理增加相关退休待遇         
“阳光热线”反馈:单位需提供独生子女有关材料办理增加相关退休待遇
作者:本刊    文章来源:市纠风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10月8日市天鹅茶叶公司陈绮兰来电反映:她1996年退休时至今,没有加上独生子女5%的优待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月15日答复:陈绮兰1996年由其单位办理内退手续,核定退休金时没有独生子女待遇增加部分。在2002年9月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时,局社保中心按照单位提供的材料为其本人核实了养老保险待遇;如陈绮兰属于退休后应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人员,按规定由其单位提供独生子女有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审核后的下个月办理享受独生子女增加待遇手续。

文章录入:ggdj23    责任编辑:ggdj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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