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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局认真抓好“阳光热线”电询的落实工作       ★★★
贵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抓好“阳光热线”电询的落实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贵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4

 

  4月3日的“阳光热线”直播间,桂平市金轮辐条厂职工苏炳雄就有关养老保险问题致电节目组,提出了三个问题:○1他们原已缴纳1991-1998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桂平市劳动保险所现还要补收1991-2005年养老保险费,是否属于重收?○2现已交的1996-2005年的养老保险费在《养老保险手册》没有反映。○3现补交的养老保险费,单位一分钱不出,全部由个人负责缴交,是否符合政策?对所提问题,由于受“阳光热线”节目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我局负责解答的社保中心主任谭志仁与该同志约好次日面谈,进一步解答和办理其所提三个问题。
  次日上午桂平市金轮辐条厂苏炳雄等三名职工按约来到我局社保中心,中心主任谭志仁亲自热情接待并进行了详尽、耐心的解答:对第一个问题,经核实不是重收,而是金轮辐条厂原属二轻系统自行统筹,没有按政策规定足额缴费,现只是补收应缴的差额部分。但桂平市劳动保险所在补缴表中没有标注清楚,现桂平市劳动保险所已着手对1991-1998年的补差数额列出清单并送补缴人员核对。对第二个问题,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实行个人帐户制度,每年所缴的养老保险费不需要记入《养老保险手册》,而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打印出个人帐户对帐单交缴费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再粘贴到《养老保险手册》上。因三名职工2007年1月份才补交,故还没有打印对帐单。对此,我局责令桂平市劳动保险所尽快解决,桂平市劳动保险所承诺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对第三个问题,目前我市相当一部分企业确有困难,无能力缴费。可先由职工代缴企业应缴部分养老保险费,待企业进行资产处置时归还职工,所在企业应予以承认并作出承诺。当日,苏炳雄等三名职工对我们的热情接待和详尽耐心解答非常满意。他们说:之前他们一直弄不清搞不通,现在一切都明白了办好了。他们很高兴,当天上午返回时还一再表示感激之意。
  目前,桂平市劳动保险所对我局责令其改正的第二个问题已有结果:(1)桂平市社保所经审核该厂每位职工个人档案、复核以前的缴费后,将每个人的补缴数额分年度印成明细表,全部打印给了职工本人。(2)由于金轮辐条厂、丹桂皮鞋厂采取由职工个人用现金解款单直接存入社保经办机构基金专用户这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方式,银行收款后,开具的存款凭证须交桂平社保所保存入帐,因而职工个人无银行的直接凭证,桂平社保所在解款单附件上加盖公章后交职工个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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