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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贵港市高级人才库的通知 | |||||||||||||||||||||||||||||||||||||||||||||||||||||||||||||||||||||||||||||||||||||||||||||||||||||||||||||||||||||||||||||||||||||||||||||||||||||||||||||||||||||||||||||||||||||||||||||||
| 作者:人才科 贵港组工文章来源:人才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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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贵港市高级人才库的通知 贵组通[2006]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年]16号)的精神,为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建立贵港市高级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采集高级人才的有关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高级人才的总量、结构、专业、分布等方面的情况,培养和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入库对象和范围 (一)入库对象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和获得广西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贵港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的人员。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青年科技奖以及贵港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并在实施中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 5、在各个领域有出色才能,科研成果、创作成果或技术水平达到全国、全区先进水平,在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或具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6、在各类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7、从外地聘请到我市工作一年以上的高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范围 1、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职的工作人员。 2、从外地聘请到我市工作,聘用期在一年以上的高级人才。 3、与我市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地专家和高级人才。 三、高级人才信息采集方法 1、我市现有的高级人才的信息,通过下发《贵港市高级人才登记表》由其本人或所在单位填写的办法采集。 2、外地的高级人才的信息,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上的往来所掌握的信息帮助他们填写《贵港市高级人才登记表》,或以致函的形式,请他们填写。 四、人才库的管理与应用 1、贵港市高级人才库的信息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通过电脑数据库进行管理。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各部门也要同时建立各自的高级人才库。 2、根据工作的需要积极为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人才供求信息,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为选人、用人提供信息服务。 3、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将有关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上网公布,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 4、对高级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新增加的高级人才的信息要及时补充输入人才库,扩大库存人才量;对于人才情况发生了变化的,要及时修改、更新。 五、几点要求 1、高级人才库的信息采集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工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2、高级人才库的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采集,严格把关,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3、各县市区的高级人才信息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收集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直和中、区直有关部门的高级人才信息由主管部门分系统收集汇总后报送。要求于2006年3月25日前将《贵港市高级人才花名册》和《贵港市高级人才登记表》(同时报送word文档)报送市委组织部。 附件:1、《贵港市高级人才花名册》 2、《贵港市高级人才登记表》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2006年2月22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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