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7]43号)的有关规定和招录机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4名公务员(具体录用计划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参加了2007年5月26日全区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进入候录库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应同时具有参加2007年5月27日全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其他条件,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以及录用职位要求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录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至2月5日。
三、确定面试人员
按录用职位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北海市公安局职位的按北海市2007年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非公安院校考生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执行,即总成绩不低于155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北海市公布。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笔试成绩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和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
面试组织、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次录用公务员工作原则上于2008年4月15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
北海市人事局:0779-3210777
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5854767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附:1、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2、工作时间安排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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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机关及录用人数 |
专 业 |
报考资格条件 |
招考范围 |
邮寄资料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邮编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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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安局(2人) |
计算机 |
2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 |
北海市人事局 |
0779-3210777 |
536000 |
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0.8以上。报考人员的政治、身体条件须符合人民警察法关于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及体能测试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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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公馆镇人民政府
(1人) |
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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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闸口镇人民政府
(1人) |
电力技术类
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