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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报告在这里突出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团结,没有团结,也就没有和谐。我认为,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现象。胡总书记强调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发展党内民主,最重要的是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允许党内存在不同的意见,通过集思广益,取得对某一个问题的共识,从而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策的失误。所以我们要积极营造党内畅所欲言的环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防止出现剥夺党内民主权利的现象。 二是要严格做到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防止出现党内闹不团结现象。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理等敏感问题上,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统一思想,做出科学的决策,防止出现各执己见、议而不决、各自为政的现象,防止出现党内闹不团结的现象。 三是要严格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现象。 失去监督的权力很容易会导致腐败。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不分职位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监督工作存在抵触心理,他们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视为与自己闹矛盾,把下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尊重,把群众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实践证明,越是逃避监督,越容易滥用权力,越容易犯错误。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深,都必须正确社会的监督,通过监督约束自己的行为,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上。当然,我们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还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社会监督太弱的现象,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体系,让人人接受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通过监督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党内和谐;通过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200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