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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抓好督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环节,督查工作抓得好不好、抓得准不准,将决定着各级各部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效果佳不佳。
全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几个月来,各级各部门大多都能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好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并建立健全督查制度,落实督查工作人员,切实抓好督查环节的工作,使作风效能建设稳步扎实推进。但也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督查过程中,抓不准重点,使督查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起到改进作用。
有的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过程中,只重视查看被督单位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上墙,而不认真查看被督查单位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没有转变,工作效率有没有提高,单位的办事程序有没有简化。如有的单位材料做得非常好,上级要求做的,他都做了,有些上级没要求做的,他甚至也结合“实际”弄出一大批材料来,如果只检查材料,表面上看他们做得很好。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却不按这些去落实。有的单位规定,上班打牌的,每发现一次扣福利20元,但真正有人违反了,单位却没有按制度去办,使制度成了摆设,达不到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
因此,督查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看材料、听汇报这一层面,要深入到各机关单位去明察暗访,看看机关工作人员的态度有没有转变,工作效率有没有提高,业务水平有没有增强;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去,看群众要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提高了没有,干群关系融洽了没有。只有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四个明显”的要求,作风效能建设才算收到预期效果。(编辑: 苏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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