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贵港组工 | 荷城风纪 | 纠风之窗 | 党建论坛 | 影视在线 | 网上党校 | 县市区党建 | 图片中心 | 专题 | 
您现在的位置: 贵港党建 >> 贵港组工 >> 党建动态 >> 要闻导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历四次改革         ★★★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历四次改革
作者:何艳    贵港组工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1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先后经历了以下四次比较大的改革:

  1956年建立了等级工资制。

  1985年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

  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同年10月起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以职务和级别为主的职级工资制。在事业单位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行业自身特点的分类工资制度,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脱钩。事业单位工资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与奖金制和工人工资制等五种类型。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同年7月起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根据2006年1月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旨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贵港组工文章录入:ggdj    责任编辑:ggdj 
  • 上一篇贵港组工文章:

  • 下一篇贵港组工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08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008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胡锦涛: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
    未来5年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将以基层…
    明年我国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举行大会隆…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
    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
    中国部分省市区和中央机关去年开除…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人才工作成效明…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